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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30/2009 不伦不类当经典,哪壶不开提哪壶记得上回表弟放假回来(他在美国读中学),我特地把他教育了一番,中心思想是虽然你从美国回来,但是说话不可以在中文里夹英文,同时举了《阿Q正传》里的假洋鬼子做例子。刚刚鄙人去一些同学的博客,却惊奇地发现,鄙人对表弟的要求是过高了,比他大很多的我的同学,已经走上社会,参加了工作,而且也没出过国,英文也不见得很好,估计通常不会发生“突然想不起来这个词的中文怎么讲”的情况,却在博文里一口一个英文。例如:“小米与我说在STARBUCKS如何如何的”、“现在,马克杯在我手中,classic的感觉”。可见英文单词的诱惑力是无法抗拒的,又或者像“星巴克”、“古典”这些中文字是很难让人想起的,大有四级考试写作文时,握着笔却想不出某某单词是怎么写那种胆颤心惊的感觉。要求留洋表弟小小年纪就去抗拒如此之大的诱惑,实属不易! 曾几何时,尤其是中学时期,同学们写作文特别爱用英文单词,其中尤以女同学居多。鄙人印象深刻的是语文老师的一句话,当时可能是自修课,大家写作业,一个同学拿着作文去找语文老师,中间说过什么不清楚,只是最后听到语文老师铿锵有力的一句话:你会不会在英语作文里加中文字? 鄙人当时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比喻。最近看一本书,说人类最大的知识就是无知,虽说观点偏激,然后细想之下,确实有一些道理。这个观点包涵了很多方面的内容,鄙人理解的一个方面是这样的,在这个世界上,未知要远大于已知,而已知的“科学”,在过了若干年后,极有可能会成为谬误。例如大约在六十年代,科学家认为粗纤维是毫无用处的,而如今的研究发现却认为粗纤维中含有一些人体所必需的营养物质。换算到我们寻常的小生活,你会不会想到,自己今天认为是“很拉风”的行为,在别人眼中,或者若干年后自己回忆起来,会觉得很弱智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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